昨天前夫的婆婆告訴我一個消息~~
「她說前夫的堂妹被老公家暴  這次非常嚴重  縫了好幾針 而且還有打小孩  現在搬回來娘家住了  可能會離婚」
聽到此消息  覺得真不可思議   社會新聞常聽到的家暴  竟然也會發生在我身邊
記得堂妹的老公還算是個斯文型男人  怎麼現在變成這樣子呢!
打老婆就算了  連自己的小孩也打  這種男人真是可惡啊!
前夫的堂妹生了第一個小孩後就開始過著被打的生活
被老公打的事娘家也沒說  一直忍耐到現在
他們在台中買房子的頭期款還是娘家的爸爸退休金支付的呢!
唉~~ 怎麼會那麼笨呢!  然後又生了第二個  以為第二個小孩能夠改變生活 改變他老公  (各位女人們  千萬不要有這種想法  別認為自己偉大地可以改變老公的習性)
男人只要打了一次女人  就會有第二次、第三次了
現在  女方要求離婚  而男方也表明若要離婚的話 小孩要歸女方  但要支付多少錢才要離(因男方有支付到房貸)   希望他們能協議離婚啊!(申請家暴案件 應該就可以強制離婚也不用支付錢吧!)
雖然  離婚後對女方是一種解脫  不用再生活在痛苦及挨打的日子了
但女方沒有工作  也沒有經濟能力  一個小孩滿一歲、一個讀中班 
接下來  才是一段辛苦的路等著她呢!

仔細想想  我還蠻幸運地  前夫並不會家暴 只是個性不合而分開
而且也有個很好的娘家讓我靠  呵呵呵~~


結論:
結婚前 要記得試婚   試婚期間要長達一年以上
結婚後 只要受委屈  記得要回娘家哭訴哦!
 不管如何  女人一定要有經濟獨立能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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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ssica1937165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