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以來都認為選擇愛人是比較幸福的  因為主控權在於自己
可是  最近享受著被疼愛的感覺  才發現  這才是我一直想要的~~
過去的我一直付出   一直受傷  就是在於  我太執著某些條件、某些感覺
現在發現  很多的感覺和感情  其實是可以慢慢培養的
也發現   某些條件並不是那麼地重要~
同時   也深深明白:你最愛的人未必是適合在一起的人,而適合在一起的人未必是你最愛的人
現在的我  不再是年輕小女孩了   我所要的是找適合在一起的人
因此   我現在該選擇的是另一個「他」,而不是心中的「他」

我相信   我應該快找到我所一直在追求的幸福吧!
原來~~  被愛的感覺是那麼的幸福~~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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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ssica1937165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